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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大事年表 (1980年-1986年)

文章来源:《叶剑英传》 | 时间:2019-10-17 15:14:59 | 点击数:4688

1980年 83岁 
  2月23日至29日 出席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五中全会。 
  4月28日 视察深圳、珠海两市。 
  5月8日 视察海军榆林基地。 
  5月13日至17日 视察梅县地区。其间,回到雁洋,探望亲友和故居,作《回梅县探老家》诗。 
  5月上旬至7月上旬 视察江苏、浙江、广东、湖北等地。 
  7月6日 与国务院副总理王震视察烟台海军部队。 
  8月30日至9月10日 出席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致开幕词和闭幕词。 
  8月 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批准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9月15日 担任宪法修改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在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就修改宪法的意义、指导思想和方法等问题作了讲话。 
          
1981年 84岁 
  2月初 作《八一年春节》诗。 
  9月30日 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进一步阐明台湾和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建议举行国共两党对等谈判,实现第三次国共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10月4日 发表了《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一文。 
  10月 9日 出席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大会。 
           
1982年 85岁 
  9月6日 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委员。在大会上发表讲话,强调必须有大批年富力强的同志走上中央和各级领导岗位,强调中央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原则。 
  9月 12日、13日 在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一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委。任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11月 听取总后勤部领导人关于后勤工作的汇报。 
  12月4日 出席第五届全国人民?泶蠡岬谖宕位嵋椤;嵋橥ü?吨谢?嗣窆埠凸?芊ā贰T诖蠡嵘辖不爸赋觯?蠡嵬ü?南芊ǎ?切轮泄??⒁岳醋詈玫囊徊肯芊ā?
  12月下旬 听取全军参谋长会议的情况汇报并作了指示。 
  12月29日 为全国归侨、侨眷、侨务工作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题词:“海内外同胞齐心协力振兴中华”。 
  12月 为全军植树造林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大会题词。 
           
1983年 86岁 
  1月1日 为《华声报》题词:“发扬侨胞爱国爱乡的光荣传统”。 
  2月6日 为纪念“二七”大罢工六十周年题词。 
  2月25日 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请求不再提名他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的候选人。 
  4月《叶剑英诗词选集》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邓小平为选集题了书名。 
  5月21日 在住所接见出席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六届一次会议的部分港澳委员。 
  6月6日至21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7月 为“学习雷锋的光荣标兵”朱伯儒题词。 
  8月1日 为“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展览”和“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展览”题词。 
  9月 为“全军武器装备技术革新展览”题词。 
  11月19日 突患急性高侧壁小兆型心肌梗塞,经医疗组多方抢救治疗,病情得以好转。 
           
1984年 87岁 

  7月 不断出现高烧、呼吸困难等症状,病情加重。 
          
1985年 88岁 
  9月 与其他63位老同志一起致函中国共产党十二届四中全会,请求不再担任中央委员会委员。得到全会的同意。 
  9月16日 中国共产党十二届四中全会通过《给叶剑英同志的致敬信》,高度评价了他对党和国家作出的重大历史贡献。 
          
1986年 89岁 
  10月22日 因病在北京逝世。 
  10月29日 中共中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叶剑英追悼大会。首都各界人士5000余人参加。邓小平主持追悼会,胡耀邦致悼词。悼词回顾了叶剑英一生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建立的丰功伟绩,特别是在革命转折关头所作出的重大贡献,热情赞颂了他的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 
  10月31日 叶剑英灵骨由北京移送广州。 
  1987年10月22日 中共中央在广州红花岗烈士陵园隆重举行叶剑英灵骨安放仪式,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出席安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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