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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梅州市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 | 时间:2019-10-17 16:49:41 | 点击数:3185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组织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保护革命文物。
(二)收藏保存叶剑英的珍贵遗物和其它与叶剑英有关的革命文物。
(三)举办陈列展览,传播科普知识。
(四)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丰富社会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五)对馆藏文物进行科学研究。
(六)协调有关部门,联系组织对叶剑英研究的文化交流活动,出版编辑研究资料。
(七)配合旅游部门,做好本单位作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的相关工作。
(八)充分发挥伟人效应,促进地方经济文化发展,配合做好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的相关工作,促进地方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
(九)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梅州市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保卫科、旅游发展部、公共事业管理部、基金会五个科室,有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叶剑英元帅纪念馆和叶剑英文史研究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目前,梅州市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9个,事业编制14个,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2016年底实有人数3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退休人员2人。
四、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507747.8元
五、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总规模、各类支出预算规模2017年支出预算—350374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503747.8元。
    预算支出明细:1、工资福利支出2826172元;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68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7407.8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度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说明:去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5万,“接待费”为1万,减少原因是公务车改革,由原来的五辆公务车较少保留至一辆;“接待费”预算与去年相同,预算数是1万元,无增减变化。
 
     
 
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
   20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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