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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 | 时间:2019-01-01 00:00:00 | 点击数:352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1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中旬,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迅速部署,统一认识。我局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巡察反馈后,我局先后召开7次局务会,1次局务扩大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民主生活会,3 次党支部支委会,3次中心组学习会、3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努力推动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抽调精干人员为成员。强化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加强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按照分工带头抓好整改,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督查,同时,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整改落实见效。

(三)细化措施,明确任务。我局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认真梳理5个方面23个整改问题,经梳理细化分解为48个具体整改问题。制订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问题 措施及责任分工》《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关于市委巡察工作反馈意见整改事项需建立完善制度 计划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局长负总责及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分管科室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

(四)完善机制,狠抓落实。整改工作启动以来,我局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把整改过程作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正本清源、推动工作的过程。领导班子成员广泛开展调研、深入分析查找各类问题产生的根源,并举一反三,及时研究部署,从解决问题的源头上、从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研究制订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制度、方案、措施、计划。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定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目前,细化分解的5项4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4个,占任务数的91.6%,未完成整改任务的4个问题,正按《中共梅州市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

二、盯住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逐条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领导班子政治意识不强,统筹局馆建设乏力。

(一)政治站位不高,未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

1. 对“局领导班子未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重要政治任务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未按要求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行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召开了多次会议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单位工作作出安排。派出十六名党员同志支援城乡社区一线防疫工作。

二是局长带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精神并用于指导工作:2020年1月至3月,共组织4次会议学习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还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

三是制定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向深入,用于指导工作实践。

四是2019年12月16日,邀请党建理论专家来单位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里程碑——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进一步加深了党员同志们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领悟。

五是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征求虎形村村民、摊档摆卖户的意见,征求各方意见,对叶剑英纪念园景区建设形成了《叶剑英纪念园景区建设调研报告》。在向同类馆场学习的基础上,对于叶剑英元帅纪念馆的建设,形成了《关于叶剑英元帅纪念馆升级提质工作调研报告》。

六是组织整理了《叶剑英元帅廉洁故事》、《以百姓心为心》等资料,作为“传承红色基因 牢记初心使命”宣讲活动的参考内容。

2. 对“未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长期以支委会代替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更无从谈起。”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于2019年11月20日局务会上研究成立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并于2019年12月起正常开展学习。至2020年3月,先后开展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通知》等四次学习活动。

二是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2020年1月20日以来,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共有6次。

三是拟订了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报市委宣传部,按计划正常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

四是拟订了2020年党支部主题党日计划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按计划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二)领导班子决策“随意化”。

3.对“局班子制度意识淡薄,没有制定班子议事规则,许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无会议记录,无印发会议纪要。”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修订完善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局务会会议制度》,指定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会议记录,2020年已召开9次局务会议,并形成了9次会议纪要,分发到各部室和下属事业单位。

二是制定和执行《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明确了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规范领导班子的行政行为。

4.对“班子会议召开较少,经班子会讨论研究的事项,存在会前酝酿不充分的情况,会议记录未能体现班子成员逐人发言表态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要求。”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从2020年1月至3月31日,共召开局务会8次,局务扩大会1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防控新冠肺炎和复工复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单位实际作出工作部署。

二是每次会前有充分的酝酿,由办公室整理出会议备忘录或会议议程,会上按程序开展讨论,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按会议纪要组织开展工作。

三是局务会上讨论问题时,发扬民主作风,班子成员认真讨论,逐一发言,“一把手”末位表态。

(三)叶剑英纪念馆软硬件建设落后。

5.对“纪念馆(新馆)2007年5月开馆至今,基本陈列展览历经十二年未进行过系统升级改造,馆内设施设备、陈展方式落后,未能利用声、光、电等新技术改进展示方式,提升展示效果。”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拟组织纪念馆相关人员分批到全国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及兄弟馆场学习取经,并报上级部门核准,计划重走叶帅一生重要经历事件的足迹地,深入挖掘叶帅史料。

二是已形成叶剑英元帅纪念馆陈列布展初步方案。

三是于2020年1月18日前完成了对陈列馆4个展厅部分陈旧的展板、灯光及音像显示屏更换升级改造。

四是参照《广东省国有博物馆运行评估标准(试行)》,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促进叶剑英元帅纪念馆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

6.对“2018年有游客向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投诉,展馆中一处展示叶帅等领导人蜡像严重失真,有损国家领导人形象。”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分管局领导对纪念馆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纪念馆负责人在党小组和单位工作会上作了检讨。

二是于2019年4月与上海麦艺文化艺术设计有限公司签订硅胶像制作合同,并支付制作预付款。

三是组织专业人员根据史料时间到相关单位,查找与国家领导人相符合的相片资料,并与制作公司进行核对审定8尊蜡像的泥稿。

四是在展厅内设置专用蜡像场景防护并在每天早上上班前进行检查,保持蜡像放置场景干净。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对蜡像关注,防止游客直接与蜡像接触。每月15日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洁工作。

7.对“讲解词未能与时政紧密结合”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于2020年1月份开始每周二组织全馆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学习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党建理论、叶帅生平事迹、梅州发展等内容,并要求全馆人员每天坚持网上学习《学习强国》,形成浓厚的工作学习氛围。

二是于2020年1月开始每周组织纪念馆讲解员及展室管理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及岗前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是于2020年1月份组织人员撰写讲解词,按叶帅一生三个时段,结合展厅内容、深入挖掘叶帅生平可供创作的基本素材,形成一套语言活泼、通俗易懂、形式灵活,可运用设问、提问等方式的讲解词。

(四)叶剑英纪念园文史研究中心形同虚设。

8.对“叶剑英纪念园文史研究中心人员配置不到位,办公硬件设施配置不齐,条件落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借调的副主任已回到单位工作。

二是已向办公室申请采购办公设施,正在向梅州市政府采购办备案办理中。

三是已制定好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拓宽研究渠道。加强与各方面的协作。

四是分管领导不定期检查督促业务开展情况。分管副局长分别于2020年1月16日、3月8日就工作制度、研究计划、工作纪律等方面作出督导。

9.对“文史研究工作开展薄弱,对叶帅的革命史迹和思想理论研究成果极少。”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已制定好学习研究计划,确定研究方向,明确研究思路,确定研究方法,进行设计论证,形成研究方案。

二是对叶剑英元帅相关资料进行研究,组织撰写了关于叶剑英元帅史迹研究的两篇文章,鼓励继续修改完善,争取向专业学术刊物、主流媒体投稿。

三是计划于2020年5月到中国客家博物馆进行学习交流。

(五)园区管理不到位,与4A景区标准不符。

10.对“园区内部分村民随意放养家禽,村居周边禽粪随处可见,园区购物街两侧商铺杂乱。”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预计在2020年4月30日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结合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值观活动,在叶剑英纪念园园区制作并竖立公益广告牌匾12块进行宣传。

二是制定了《叶剑英纪念园景区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景区的巡查、管理,保证叶剑英纪念园景区良好的环境。

三是制定了《景区村民齐抓共建管理办法》并入户向村民进行了宣传,共发出宣传资料35张。

四是叶剑英纪念园景区环境得到改善,群众乱放家禽家畜的情况有所改变。

五是严格按照《保安员巡查制度》、《公共事业管理部环卫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环卫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加强保安、环卫的巡查, 实行保洁员保洁区域责任制,保证保持园区环境整洁。

六是摆卖摊档改造工作进行中,预计在4月底完成。摊档改造工作完成后立即进行清理陈旧、破烂杂物,美化、净化购物街。

11.对“展厅供游客瞻仰献花的塑料花,价格远高于成本价。”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已制定《叶剑英纪念园旅游服务指南》。向广大游客提供叶剑英纪念园旅游项目服务,让游客深切缅怀叶帅和革命前辈,接受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二是巡察组反馈了意见以后立行立改,已将瞻仰献花价格降至单枝2元,一束5元。亲民的价格,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用献花这一仪式表达对叶帅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崇敬之情。

三是服务公司销售的商品都按市场价格统一核价,明码标价,并将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四是已在服务点设立了游客意见箱,接受广大游客监督。

第二方面问题:思想建设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政治理论学习浅表化。

12.对“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满足传达相关会议或文件精神,未能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交流互动,集中学习时部分党员干部埋头玩手机,学习未入心入脑”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修订完善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规定每周一下午为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间,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严格执行出勤登记。

二是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APP、网络干部学院、学法考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进行学习。全局有122人参加学习强国APP学习,到2020年3月23日,学分超过15000分的有 15人。

三是办公室组织人事干部开展业务学习1次,组织党务工作学习1次。叶剑英元帅纪念馆、叶剑英纪念园文史研究中心分别组织了业务学习。

四是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学习,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利用学习强国APP进行视频会议,创新学习方式,坚持开展学习研讨活动。

五是以看视频,谈体会,党的知识竞猜等丰富多样的形式,调动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进行了两次党建知识答卷考试活动。

13.对“部分党员干部学习马虎应付,存在心得体会文章大篇幅抄袭甚至完全照搬照抄网络资料或互相抄袭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于2020年1月15日、16日分别对心得体会文章存在抄袭情况的干部、党员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谈话对象都作了检讨,并重新进行学习,重新撰写学习心得。  

二是2020年3月31日,召开了党支部扩大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之五: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强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从思想上,行动上破除形式主义,真学真做,学用结合。

三是2020年3月16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部门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统筹监督抓好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

(二)意识形态责任不明确,阵地建设管理不到位。

14.对“没有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任务、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及干部考评考核,没有建立意识形态风险预案。”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局务会研究成立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各级领导在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

二是研究通过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把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2020年3月24日召开会议,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审定通过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意识形态舆情风险应急预案》、《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5.对“对意识形态舆论阵地建设不重视,管理薄弱。印发内刊、举办活动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意识形态安全风险漏洞较大。在纪念园中开展对叶剑英事迹和思想研究的文化交流活动及其他报告会、讲座论坛亦未按规定报批。”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叶剑英纪念园简报》已于2019年3月停刊。

二是2020年3月27日局务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再次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管理的通知》,强调今后在叶剑英纪念园举办的叶剑英事迹和思想研究的文化交流活动及其他报告会、讲座、论坛均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宣传部报批后举行。

16.对“网上舆论阵地建设和网上意识形态安全存在漏洞,单位网站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17日,未进行安全维护和内容更新,无法正常登录。”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19年10月21日的局务会上,研究同意聘请相关科技公司对单位门户网站进行改造,重新上线,指定了专人配合协调网站建设工作。

二是从2019年11月起,单位网站纳入市政务数据局的管理云服务器中,与科技公司签订了安全维护合同,要求单位网络管理员每天检查网站运行情况,保证网站的安全运作。

三是于2020年3月24日制定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网站信息安全责任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网站有关信息发布的组织、审查、监督和检查工作。

四是制定并执行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所有报送和发布的网站信息必须经严格审核后,方可上传至单位网页。

(三) 民主生活形式化。

17.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部分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质量差,内容大量雷同,查找剖析问题、整改措施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支部扩大会议,再次学习了市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今后要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组织生活。

二是巡察反馈工作会后, 2020年1月22日在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领导的指导下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认真完成各个环节,作出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制定整改清单。

第三方面问题:组织建设不扎实,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一)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18.对“部分班子成员较常缺席党支部和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较常缺席党支部和所在党小组组织生活的领导班子成员在党小组、部门工作会、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自我批评。

二是制定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规定原则上每周一下午进行集中学习,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在每次学习前发出会议议程,保证会议的参会率和会议质量。

三是创新支部和党小组学习活动形式。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单位信息平台进行视频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及单位工作安排。

四是修订完善《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的通知》,规范会议记录的要求,对公务外出或请假人员记录在案。

19.对“会议记录不真实,参会人员签名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0年3月31日支部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市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修订完善《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程序,切实增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政治自觉。

二是修订完善《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的通知》,提高对会议记录重要性的认识,规范会议记录的格式和管理,保证记录的完整、真实、准确。认真做好“三会一课”会议记录。

三是3月31日,党支部书记在支部扩大会上给党员干部上题为《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党课。

四是已制定2020年度党支部主题党日计划,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按计划组织开展了三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二)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

20.对“一名入党积极分子,2010年12月提交了入党申请书,2011年参加了培训和考试,但党支部至今未作进一步培养考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我局党支部于2020年4月8日在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召开支委会,根据市直机关工委意见,因时间久远,资料不完整,对2012年4月份之前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6名同志,决定不再确认“入党积极分子”身份,派人与他们进行谈话,向他们传达了支委会会议精神,避免产生负面影响。鼓励他们重写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将按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对他们重新启动入党培养程序。  

二是在3月31日支部扩大会议上,学习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提高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党建工作业务水平与能力,同时也让广大党员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三是对近期写了入党申请书的人员,按发展党员流程进行培养考察。

21.对“一名预备党员于2019年9月10日提交了转正申请,但至11月底仍未讨论其转正问题,未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规定。”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由该名预备党员所在的党小组提出对该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推荐意见,支委会进行研究讨论。

二是该名预备党员已按照程序,于12月2日党支部大会上全票通过,转为正式党员并报市直机关工委,梅州市直属机关工委于2019年12月17日批复同意该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2019年9月17日算起。

三是2020年1月13日,由党支部书记对该同志进行了转为正式党员后的谈话。

四是在3月31日召开的支部扩大会议上,党支部副书记组织学习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让广大党员更加明确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的规范性、严肃性。

(三)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22.对“研究干部人事工作不严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已组织人事部门(办公室)人员进行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人事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组通【2019】37号)、《干部人事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在以后相关工作中严格执行。

二是制定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制定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干部人事工作规定》,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之间,按“动议——民主推荐——廉情函询——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测评——考察谈话——廉政双签——公示——决定任职”等环节,提拔了一名四级主任科员。

三是在12月9日召开的局务会上,经研究,同意与四名合同工签订长期用工合同,与两名合同工签订第二次用工合同。

23.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材料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已组织人事部门(办公室)人员进行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人事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组通【2019】37号)等相关文件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在以后相关工作中严格执行。

二是完善了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记录,记录中体现讨论和逐人表决以及局长末位表态情况。

三是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提拔一名四科主任科员时,按要求制定了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完善了民主推荐的谈话推荐环节。

24.对“干部选拔任用文书不规范,考察材料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办公室相关人员根据单位实际,制定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干部人事工作规定》。

二是按规范程序提拔了一名四级主任科员。考察材料中体现了该同志的优点及不足之处,同时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函询考察对象的廉政自律情况,并将结论书放入提拔干部个人档案中。

三是组织办公室人事干部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相关人事管理条例、制度。

25.对“干部职工岗位管理不规范:需轮岗的科级干部未按规定及时轮岗。干部职工混岗使用未办理抽调手续。”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未完成整改,预计2020年4月底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申请,重新修订完善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梅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于3月21日发出了《关于印发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梅市机编发202053号)。

二是正科职干部轮岗由于牵涉面广,考虑到实际工作需要,暂时没有进行。

三是由于工作需要,经2020年3月27日局务会研究决定,从工作实际出发,对借用到别的岗位的人员完善了抽调手续。

26.对“非中共党员从事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经2020年3月24日局会务研究决定由一名中共党员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二是2020年3月24日修订完善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工作性质、文件材料归档等工作进行规范。

三是3月26日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管理条例》、《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加强对档案工作认识,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与能力。

第四方面问题:纪律建设存在缺失,干部职工管理“宽松软”。

(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流于形式。

27.对“2017年和2018年未制定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未撰写总结;未见一把手参加2016年至2018年学习月活动会议和作专题辅导报告记录;2016至2019年学习活动月没有集中学习讨论或座谈交流、查摆问题、落实整改资料。”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在2019年纪律教育学习月中,11月18日,局长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传达学习省、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的精神,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学习,并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

二是2019年11月25日,一名党支委委员作题为《勇担使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专题党课。

三是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意识,2020年3月16日制定《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并制作签订了《党员干部承诺书》(①《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对照检查表》②《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自律承诺书》③《党员干部拒绝酒驾承诺书》④《党员干部不违规饮酒承诺书》)。规范党员同志们“八小时以外”行为,保证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是创新学习形式,在纪律教育活动月中,组织全局党员同志到三河坝战役纪念园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到市委“反腐倡廉”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五是将在2020年及以后的纪律教育月学习中,严格按照纪律教育学习月的相关要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

(二)干部职工纪律观念淡薄。

28.对“干部职工迟到、早退和旷工现象严重,考勤和考核制度执行不到位。考勤结果未发挥应有作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0年1月16日和3月31日,局长对执行考勤情况较差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整改。

二是2020年3月31日,在党支部扩大会议上,两名纪律观念淡薄表现比较突出的同志在大会上作出检讨;局长和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分别在会上强调了执行纪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强调加大制度执行力度。

三是已于2020年3月1日完成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2019考勤工作情况和巡查整改落实情况总结。每月5号前,办公室进行考勤统计 ,并向分管副局长汇报。

(三)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越权审批情况。

29.对“3天内请假有部分未经分管领导批准,4天以上请假全部未经局长批准。纪念馆领导越权审批一名工作人员178天的产假。”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0年3月24日,在局务会上修订完善《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日常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分级审批假期细节,完善了外出公务的报备程序。

二是2020年1月以来,所有请假、外出公务等均按规定进行报备,未出现越权批假违规行为。

三是2020年1月以来,每月5号前,办公室统计工作人员上班、休假、旷工等情况,向局领导汇报。

四是2020年1月20日,在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上,共同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中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党员干部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到制度建设和监督的重要性 。

五是2020年3月31日支部扩大会议上,局长和分管副局长都再次强调了遵守纪律的重要性,强调了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的必要性。

(四)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

30.对“未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0年3月31日召开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党支部扩大会议,在会上将原属我单位的两名违法人员情况进行通报。提醒党员干部要以两人事例为戒,绷紧法纪这根弦。

二是2019年10月30日, 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日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同志参观梅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展、档案文献展、三河坝战役纪念馆。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是2019年12月9日,党员干部会议上传达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工作通讯(第26)期,《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的通报》,开展警示教育。

四是2019年12月9日收看广东省纪委监委暗访曝光视频(揭阳普宁违法采砂破坏农地无人管,村民举报身份遭泄露;梅州五华占用河道建楼蔚然成风,威胁行洪安全等六个视频)。

第五方面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执行制度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1.对“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要点和计划,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未进行岗位排查和制作风险防控手册。班子会议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3月16日召开了上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讨论通过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二是各部门、各岗位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特点,查找各自的岗位廉政风险点,提出具体可行的防控措施,报分管副局长审定。

三是于2020年2、3月间进行了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查找疏漏点。

四是2020年3月16日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局长与局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岗位廉政责任书,制作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风险防控手册。

32.对“谈话提醒制度不落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谈话提醒实施制度》,自巡察反馈以来,局长与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和干部共谈话7人次,有谈政治理论学习态度不端正问题,有谈遵守纪律不到位问题,还对一名转正党员进行了谈心谈话。

二是制定了《2020年年度谈话提醒工作计划》,抓好了落实。局长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分管副局长与科室负责人或相关工作人员谈,起到了批评教育,纠正偏差,激励上进的作用。

三是做好了谈话登记。如实记录好谈话内容,如实填写谈话人谈话对象、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主要内容、涉及纪律类型和谈话方式,按规定程序填制《提醒谈话登记表》并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四是对于谈话内容。事先与谈话对象进行沟通,使谈话对象提前做好准备,让谈话过程中沟通更加深入,效果更加明显,确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五是2020年1月13日,由办公室主任和基金会管理办公室主任对新提拔的四级主任科员进行了谈心谈话。

(二)办公室运作不规范、管理不到位。

33.对“理应由办公室主任列席参加并记录的局领导班子会,办公室长期无人列席局领导班子会议,无法发挥参谋和协调枢纽作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根据《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局务会会议制度》,确定了办公室主任列席局务会。

二是自2019年5月份以来,所有的局务会均由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会后协调各科室完成局务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是疫情防控期间,办公室主任通过单位信息平台、党员干部工作群,及时发布局领导对工作的安排和指示,协调全局干部顺利完成各项工作。

34.对“办公室办文程序不完整、流转不规范,非中共党员管理涉密文件和人事档案,单位公章使用虽有登记,但无领导书面审批程序。”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修订完善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公文处理办法》,规范行文、收文办理和公文的存档工作,保证公文流转的顺畅、规范。

二是修订完善《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印章使用管理制度》,每次公章使用,申请用印人员均须向分管副局长申明事由后,由分管局领导书面审批后,再由办公室盖上公章。

三是经2020年3月24日局务会研究,决定由一名中共党员负责涉密文件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35.对“领会公车改革政策有偏差,缺乏有效监管,存在管理风险。个别车辆长期闲置,造成浪费。”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未完成整改,预计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已与粤港两地牌车辆使用人沟通,但目前此车辆问题还未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二是已制定《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有利于安全、高效完成工作。

三是已对另一辆机要通讯用车进行维修,2020年3月份起正常服务于公务。

四是已制定《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公务用车登记表》,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管理,车辆出行有审批,归还有登记。

(三)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36.对“财务管理等制度未明确需要集体决策的大额资金开支标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0年1月13日,经局务会研究决定,预算外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为大额资金,支出前须经过局务会研究讨论通过才能支出。

二是经局务会通过的《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中规定:“第八条 需集体研究讨论的重大项目安排包括:未列入预算,一次性申请、使用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借款、备用金、活动支出、基建、维修、投资、设备购置、捐赠、捐助等支出。”

37.对“未建立合同内部管理制度。”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通过财政局采购办,向某律师事务所采购了法律服务,聘请了单位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服务时间由2020年3月27日开始。

二是建立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签订、实施进行监管,及时存档。

三是单位所订立的合同,必须作为相关票据支出的佐证材料,办理报销手续时,附上合同复印件,以便检查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四是合同原件交档案室存档,以备日后查证。

38.对“固定资产未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未落实管理责任,长期未进行清查盘点”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3月27日局务会讨论通过《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采购、审批、使用、移交、报废、盘点等工作进行了规范。

二是成立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固定资产区域划分保管责任清单。

三是根据制度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并对固定资产进行标签管理。

39.对“物资采购和管理制度不完善,入库无记录,采购人员长期无轮换。”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19年12月4日经局务会讨论通过《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依制度落实执行。制度明确采购内容、岗位职责、采购方式和流程。

二是根据《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制定《叶剑英纪念园物品出库登记表》、《库房采购入库物品登记表》,完善出入库管理,做到账物相符。

三是2019年11月20日,经局务会讨论通过,同意由一名党员同志负责办公室后勤采购工作。

40.对“食堂物资未建立管理账目,未进行定期盘点,采购无验收登记。”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未完成整改,预计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已制定《食堂物资采购验收制度》并执行。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办理过秤、验收等手续,经验收人员签名确认后填写《食堂采购物品登记表》。

二是已制定《食堂物品盘点制度》并执行。每月最后一天进行物品盘点,并派人负责盘点验收,盘点完毕后填写《食堂设施及物品盘点表》,经验收人签名确认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存档。

三是根据局务会研究决定,为了加强管理和便于监督,将食堂运营向社会购买服务。正按程序办理中。

(四)违规向无隶属关系单位拨付资金。

41.对“2016年1月至2019年9月,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违规向无隶属关系的相关单位拨付资金。”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自我检查拨付资金缘由和拨付程序:其中有拨付用于宣传叶帅史迹和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款项,有用于叶剑英纪念园景区周边环境整治的款项;拨付前虽然经过局务会集体研究同意,但没有与市财政部门沟通,没有得到财政部门的批准。

二是修订完善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制度严格执行。

三是制定《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单位的大额支出均需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支出,对单位决策集中讨论结果透明公开化,得到有力监督 。

(五)实施建设工程和采购项目不规范,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42.对“实施建设工程和采购项目不规范,大量修缮工程和采购项目未签订经济合同。”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0年3月27日,经局务会研究通过,制定了《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对需政府采购的物资服务、机构职责、程序、材料管理、监督检查进行进一步的明确。

二是2020年3月27日,经局务会研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和采购程序及验收和归档建账管理内容。

三是严格按省市采购项目实施方案落实政府采购工作。根据《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采购文件项目,规范单位政府采购行为。

四是2020年3月23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过网络进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的学习,进一步掌握政策,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43.对“部分工程项目虚大工作量或虚高材料价格,廉政风险较大。”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如有建设项目按程序向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审批,维修维护工程报单位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后向财政采购办申请采购。零散材料、用品按《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报办公室统一采购。

二是目前已完成《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公共事业管理部工程项目实施流程图》的制定工作,已于3月24日局务会审核通过后正式实施。

三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工程工作量及人工、材料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六)部分费用报销不规范。

44.对“2019年1月至9月,工程项目建设、维修等部分费用报销单据(发票)未附明细清单。”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已制定《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执行并根据《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工程项目所有资料归档、保管工作,做到一项目一卷宗。

二是每一张零星维修报销单据(发票)都必须附上明细清单,清单中材料须注明使用地点,如属修缮施工类的项目必须附上施工前、中、后相片佐证材料。自巡察反馈后,已规范账务报销程序,各类报销单据凭证齐全。

45.对“工会管理不规范,未向工会会员收取会费,存在超范围慰问及未注明具体慰问对象报销费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制度,修订《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工会工作制度》、《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经费使用范围,规范经费管理和使用范围,杜绝了超范围使用经费情况。

二是从2020年1月份起,每月向工会会员按基础工资0.5%的比例收取了会费。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报销凭证的书写,明确标注清楚慰问人员,慰问时间和慰问金额,做到账目凭证明晰、精确。

(七)叶剑英元帅纪念馆服务公司存在出纳人员公款私存问题。

46.对“出纳人员将公款存入其个人余额宝账户管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分管局领导分别对公司法人和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

二是已将存放款项全数存入服务公司账户,并对账目进行了调整。

三是已对科室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2020年3月11日,分管领导在旅游发展部部室会议上,对科室人员以及出纳人员提出了批评教育,并要求要按照规章制度加强服务公司规范管理。

四是已制定《叶剑英元帅纪念馆服务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服务公司出纳和岗位人员已按照《叶剑英元帅纪念馆服务公司现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操作,使公司业务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化管理。

五是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市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的通知》(梅市府函【2019】156号)、《关于做好市属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的通知》(梅市国资【2019】28号)精神、梅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委托监管协议书,加强规范服务公司经营管理。

(八)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47.对“2019年5月之前所有借款单据均未登记入帐,导致账实不符。”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编内人员均已开立公务卡,并全部开通使用,根据局公务卡结算目录规定,对要求公务卡结算的目录均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

二是已将以往借款单据记入账处理,制定了借款制度。经巡察期间至今,本单位未发生有借款支出

48.对“所有财务章和银行印鉴私章均由出纳一人保管,存在漏洞。2019年以前未按要求使用市级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系统,费用报销无出纳人员签名,现金日记账未逐日结出余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根据局务会研究决定,局长私章指定了一名副局长保管,财务章、印鉴分开保管,当单位人员需要使用印鉴时,均需通过保管副局长同意方可使用。

二是给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会计办理了账户资金变动提醒业务,可有效防控资金变动带来的风险。

三是从2019年1月起,按要求使用市级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系统。通过使用监管软件,使账务科目更规范、更合理 ,在市财政部门的监管下,大大降低了防控风险。

四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报销流程,从2019年6月份开始,所有报销单据都按规定由经手人、证明人、出纳、会计、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核,最后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按流程交出纳报销入账。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巡察整改,努力开创我局改革发展工作新局面

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我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需要长期坚持,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增强深入推进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之以恒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落到实处。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传承弘扬红色文化, 擦亮红色旅游金字招牌”,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把巡察整改与园区建设发展有机结合,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伟人精神,为梅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二)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使全体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三)增强主体意识,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将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局领导将切实发挥好“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自觉用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形成“ 头雁效应”,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既要在平时抓早、抓小、抓细,又要形成科学有效的制度,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加强对前一阶段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和做法,认真规范和完善,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堵塞制度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为推进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改革和发展提供廉政保障。

(五)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统筹抓好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发展的各项工作。

要强化责任担当,履行职责使命,切实做到敢担当、会担当、善担当。要以市委巡察整改为契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自觉把扎实做好问题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起来,与做好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有机结合,坚守初心、情系园区建设发展,弘扬叶帅光辉史迹,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创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827395;邮政地址: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邮政编码:514759;电子邮箱:yjyjny@163.com.

 

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

2020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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