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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革命文物和史料的公告

文章来源: | 时间:2023-10-31 14:56:10 | 点击数:41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好红色资源,继承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革命文物和史料,重点征集与叶剑英同志有关的有研究和陈列价值的革命文物和史料。

 一、征集内容

 1. 实物类:包括革命时期使用的旗帜、胸标、袖章、军服以及革命纪念品等。有关战略决策、作战准备、战役过程、战役胜利等各方面的文电、图片、地图、设备等,如电报、信函、领导人手稿、照片、作战地图、电话机、发报机等。

 2. 文献类:包括手迹、图片、照片、档案、政令、证章、委任状、字据、书籍、书画、领导人的题词、重要知情人的采访记录、音像资料等。

 3. 其他与革命历史相关的各类文物和史料。

 二、征集方法

 采取无偿捐赠的方式。坚持自愿、真实的原则,捐赠者需保证捐赠物所有权不存在法律纠纷及争议,拟捐赠物具有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捐赠者可对其来源、流转经历、背后故事等有较为详细的说明,说明资料请注明物品的尺寸、质地、来源、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清晰图片。所赠革命文物或史料经评估认定收藏后,均按规定流程办理捐赠手续,颁发收藏证书,并在藏品展示时在适当位置标注捐赠人信息。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征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叶剑英纪念园文史研究中心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雁上村

邮编:514759

办公邮箱:yjyjny@163.com

联系电话:0753-2827395

叶剑英纪念园文史研究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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