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剑英故居位于广东省梅县雁洋虎形村,建于清代,坐东北朝西南,现有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叶剑英在此出生并度过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建国后,叶剑英分别于1951年、1953年、1971年和1980年四次回到故居。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由当地政府及地县拨出专款进行部分整修。此时将宗族近房亲属后裔另迁它处安居。1987年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进行对外开放,1989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将故居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同年10月归属纪念馆管理。1992年8月经梅县人民政府批准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2001年6月由国务院宣布为全国第五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在故居右侧建立叶剑英元帅纪念馆,2001年6月纪念馆被中央宣传部评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叶剑英故居外观
故居内庭
叶帅出生的房间
故居叶帅住房
故居厨房
故居杂物间